程兰琴律师,中山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续履行的概念
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也叫强制履行,学说上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或者依约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方式。《合同法》中的强制履行,其方式因债务的具体内容的不同而又差异,其通常适用的对象是交付金钱、财物、票证、房屋土地等。强制履行是同解除合同完全对立的补救方法,主张强制履行就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就不能请求强制履行。
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方式。承担违约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是迟延履行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次序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违约方可以不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当事人没有免除继续履行的意思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第一条:工程概况
这部分要具体包括几点:1、工程地点;2、工程承包方式,是包工包料,还是包清工等;3、具体的工期;4、具体的施工款项,要注意标记,如果变更施工内容以及材料的话,工程造价要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如果是甲方提供材料那么应该符合合格标准,按时到场,乙方要办理验收手续,如果有问题要提出书面文件。材料到场后由乙方保管,如果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的材料只能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随意挪动地方,如果乙方违背,要做出赔偿。
3、如果是乙方提供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话,应该禁止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如果是因为乙方技术及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要承担,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且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现场治理的约定
施工时间要按照规定进行,要尽量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随意拆改原来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要保证装修现场整洁,做好卫生处理工作,要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乙方不能携带甲方提供的材料出门。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约定好款项支付时间以及比例,确定好保修期,要求装修公司出具款项收据单,要确定好乙方的施工具体项目,包括五金配件的安装等,如果有另外单收费项目要提前约定好写在合同里。
第六条: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争议纠纷,双方不愿意协调,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签字确认生效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如要变更合同内容,需要重新补充协议签字,施工期间,如果一方要终止合同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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